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知情及责任书(教师)

作者:黄亮时间:2019-10-23点击数:


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知情及责任书(教师)

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,更好地保障教学、科研及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河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》、《河南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》、《河南工业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办法》及《河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。

一、积极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,自觉遵守国家及部门制订的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法律、法规及管理规定。

二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观念,坚持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管理、谁负责,谁签字、谁负责,权责相当”的原则,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,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。

三、知悉危化品、致病生物制品目录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措施,在从事课题研究及开展实验(或实践)教学前应充分了解其单体、混合物及实验过程中有可能涉及(或出现)的危化品安全、生物安全等问题有明确的预防措施;对使用的高温高压容器、特种装备、气体、电力、辐射等风险点,制定出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控预案。对首次参与实验的师生务必进行安全教育,在从事具有危险性的实验操作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。

四、严格履行实验室准入制度,做好实验室钥匙、指纹锁、门禁卡或脸谱电子信息等管控工作,不随意外借,严禁私配(或不合规录入),对钥匙(卡、电子信息)等去向、借用要严格登记管理。

五、对自己分管、使用的实验室做好日常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爆、防触电、防污染等安全管理工作,节假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。

六、规范教学秩序,严格遵循设备使用方法,对所分管设备的外借及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做好登记工作,每学期对本室设备状况进行清点,做到心中有数。

七、对危化品、实验生物样品、气体等的采购、保管、使用及处置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,妥善保管实验室各类化学品、生物样品等,不私自转让、出借,杜绝学生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。

八、爱护环境,做好实验室三废收集及监督管理工作。实验室废液应集中存储于废液桶,产生刺激性有毒气体的实验操作应在通风橱完成,固体废物应单独包装、标注,按要求存放,不能随意丢弃。

九、积极参与和配合实验室安全检查,做好实验室卫生及日常信息统计工作。

十、自觉履职尽责,接受群众监督。如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,愿意承担相应责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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