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评审程序要求,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向学院提交申请,学院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、申请人受资助情况、学生的课业成绩、在校表现等综合评定,拟定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2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,请于2021年5月27日前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联系、联系电话:67756371.
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名单(3人)
张哲 樊永辉 王梦欢
生物工程学院
2021年5月25日